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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冬春交會之際,都固定要去大湖採果,就好像是朝聖一般,不去就會覺得對不起自己。我很喜歡吃草莓,更喜歡採草莓,這類兼具玩樂、美食與教育意義的活動,讓我每年都吵著要找人陪我去。
連續五六年採莓,也漸漸有些無聊的心得。比方說:
- 採草莓就像是河岸邊撿石頭,你永遠相信下一顆會更好,然後就會錯過最好的那一顆。
- 別人手中(或是籃中)的草莓總是看起來比較大。
- 最完美的草莓不是還沒成熟,就是翻過來早就被鳥吃個洞。
- 刻意在田埂間跨來跨去,以為別條巷子有更好的草莓,結果就是整條褲子沾染草莓顏色,搞得一身髒。
這套理論用在感情上好像也很適用。採草莓也是可以悟出一番人生道理的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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