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一大早就騎著我的小ㄅㄨ ㄅㄨ,把兩年前未辦完的事情做個了結。別以為把遺產從銀行領出來是很容易的事情,整個過程簡直讓我要抓狂。我幾乎跑遍了所有公家單位(而且我還花了冤旺錢找代書),結果還是受到銀行的刁難,主要也是因為父親是榮民的身分,加上家庭成員關係複雜,我必須去追溯到政府撥遷來台來早期手抄資料,以及各式各樣的關係證明,找到我最後已經發火,指著台灣銀行的行員大罵,都已經兩年了,兩年前這樣刁難我、兩年後還要一大堆證明,到底是怎樣!? 結果銀行派出高級行員安撫我的情緒,願意不追在大陸的所有親屬資料,才讓我再跑一趟戶政事務所就完事。

 

整個上午就耗在銀行與公家單位間,早餐、午餐都沒吃還搞的一肚子火,要不是不只我一個人是繼承人,我根本就不在乎那區區的十幾萬。之後我只有一個感覺,我絕對要死的讓後代子孫沒有壓力,不需要憂慮醫療照顧、不需要協調如何分割遺產、不需要擔心要辦什麼葬儀手續、所有的事情包含最後一句話都交待的清清楚楚,這才是負責任到最後一刻,不是嗎?

 

不論如何,錢的部份算是了結,剩下的就只有房子,真想放把火燒掉算了...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lsas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